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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生物实验室有毒有菌污物处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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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生物实所用实器材,培养物等未经消毒处理,一律不得出实室。

        1,经培养的污染材料及废弃物应放在严密的容器或铁丝筐内,并集中存放在指定点,待统一进行高压灭菌。

        2,经微生物污染的培养物,必须经121℃30in高压灭菌。

        3,染菌后的吸管,使用后放入5%煤酚皂溶液或石炭酸液中,最少浸泡24h(消毒液体不得低于浸泡物的高度),再经121℃in高压灭菌。

        4,涂片染色冲洗片的液体,一般可直接冲入下水道,烈性菌的冲洗液必须冲在烧杯中,经高压灭菌后方可倒入下水道,染色的玻片放入5%煤酚皂溶液中浸泡24h后,煮沸洗涤。做凝集试用的玻片或平皿,必须高压灭菌后再洗涤。

        5,打碎的培养物,立即用5%煤酚皂溶液或石炭酸液喷洒和浸泡被污染部位,浸泡半小时后再擦拭干净。

        污染的工作服或进行烈性菌试试所穿的工作服,帽,口罩等,应放入专用消毒袋内,经高压灭菌后方能洗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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