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质量保证和安全防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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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本管理
1、任何标本逐一核对标本编号,字迹清楚,注意编号位置及编号牢度。
2、编号后标本必须插在试管架规定相应位置,同时核对一遍。
3、发现不合格标本必须及时同志相关科室,科内室间标本及时转告。
4、急诊、重要标本及时签收、登记并通知相关人员尽快处理。
5、当天不检测标本及时分离、储存。
(二)标本分离:
1、已编号标本必须再次核对一遍。
2、及时离心,注意离心速度、时间、温度、对称情况及试管有无裂痕。
3、分离后血清应无纤维蛋白丝。
4、加载试剂
5、注意试剂效期、质量及外观变化(颜色、浊度、成块)
6、加载试剂注意试剂名称、位置,按试剂加载程序加载试剂,完成后,必须核对试剂名称及位置。
7、注意试剂量与标本量尽量相符,避免试剂倒翻、过满、不足造成浪费、污染仪器及影响检测速度。
8、注意耗品及废物处理。
(三)定标、质控:
1、提前15-30分钟取出标准品、质控品,融化、平衡、混匀后使用。
2、仪器开启保养后,在状态正常情况下,按仪器定标、质控程序操作。
3、在检测标本前,必须记录质控数据,如有失控,分析失控原因,纠正并记录。
检测:
1、装载标本时,必须再次确认标本编号。下载标本时,必须核对标本号。
2、注意标本混匀、分离清晰。
3、及时观察检验结果及仪器运行状态,及时处理。
4、急诊标本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