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工作查对及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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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的姓名、性别、病案号、病室、床号、 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2、血库工作人员将每天的各型贮存血,备用、预约血,临床用血等一些工作情况,应与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核对夜班血液出入库( 冰箱血量与登记本一致) 。
3、急诊抢救用血紧急情况下,由总值班同意签字后,方可发血,第二天交待接班人员,及时记帐。
4、临床科室预约的全血、血小板、洗涤红细胞要有明确的预约记录,并与有关人员交待清楚。
5、市中心血站于每周一 、 四送血,做好血液入库验收登记等工作。
6、夜间值班人员如有急诊抢救用血,日常贮血量已用完时,要及时通知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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