酊剂(《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I C)系指药物用规定浓度的乙醇浸出或溶解而制 成的澄清液体制剂,亦可用流浸膏稀释制成,供口服或外用。对酊剂的质量要求:一般情况下,含有毒剧药品的酊剂,每100 ml应相当于原药物10 g,其他酊剂,每100 ml相当于原药物20 g酊剂的溶液应澄清,如久置产生沉淀时,在乙醇和有效成 分含量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滤过除去沉淀;酊剂应检查乙醇量,除药典品种项下规定的检验 项目外,还应检查“装量”和“微生物限度”,口服酊剂应检查“甲醇量”。
“装量“检查法
一、仪器与用具
1. 注射器经标化,适用于标示装量为2 ml或2 ml以下者。
2. 量筒(量入型)经标化,适用于标示装量2 ml以上者。
二、操作方法
1. 酊剂的标示装量以容量计,采用容量法进行检查。
2. 取标示装量为50 ml或50 ml以下的供试品5个,摇匀,小心开启容器,将内容物分别用干燥的注射器抽尽,排除空气或取标示装量为50 ml以上的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