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序胶长度标准品 通常由靶 DNA 片段进行 Maxam-Gilbert 测序实验中的(A+G) 反应组成。化学测序的方法请参见第 12 章的方案 7。此外也可以使用双脱氧终止法测序反应(第 12 章,方案 3~6), 所用 DNA 的 5'端与 DNA 酶 I 切割得到的 DNA 片段的放射性末端相同。
放射性化合物
32P 末端标记的 DNA[长度 200~500bp, 比活性≥2.5X107cpm/ug(≥5000cpm/fmol)] DNA 片段的末端标记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完成:磷酸化(第 9 章方案 13~16, 或第 10 章方案 2); 用 DNA 聚合酶补平 3'-缩进的末端 (第 9 章方案 10 和 11, 成第 10 章方案 7);或用末端标记引物进行 PCR 反应(第 8 章方案 1) 后一种方法更为快速,不依赖于限制性酶切位点,并允许 DNA 结合位点位于末端标记有关的多个位置。不管用何种方法作放射性标记,DNA 片段用于 DNA 足迹反应前部需要用琼脂糖或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纯化。 反应中使用的 DNA 片段长度应该为 200~500bp。感兴趣的结合位点至少离放射标记末端 30bp。如果使用更长的 DNA 片段,测序胶的分辨率会变弱。结合位点离末壩太近可能不被 DNA 结合蛋白或 DNA 酶 I 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