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
本法适用于可溶颗粒和泡腾颗粒的溶化性检查。混悬颗粒或已规定检查溶出度或释放度的颗粒剂,可不进行溶化性检查。
材料与仪器
步骤
	一、仪器与用具
	 
	250 ml 烧杯,玻璃搅拌棒。
	 
	二、操作方法
	 
	1.  除另有规定外,取可溶颗粒10 g,加热水200 ml,搅拌5 min,观察结果。
	 
	2.  如为泡腾颗粒,应取单剂量颗粒剂3袋(瓶),分别置250 ml烧杯(杯内盛有200 ml 水,水温15-25℃)中,观察结果。
	三、记录与计算
	 
	记录观察到的现象,以及泡腾颗粒剂完全分散或溶解在水中所需的时间。
	 
	四、结果与判定
	 
	1.  可溶颗粒剂应全部溶化或显轻微浑浊,但不得有异物。
	 
	2.  泡腾颗粒剂应迅速产生气体并呈泡腾状,在内3袋颗粒均应完全分散或溶解在水中。
注意事项
	热水温度应按照《中国药典》凡例中规定为70-80°C。
来源:丁香实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