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3-氧-2-苯基丁酸甲酯、3-氧-2-苯基丁酰胺、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甲酯、苯乙腈和γ-丁内酯6种物质已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现将有关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3-氧-2-苯基丁酸甲酯、3-氧-2-苯基丁酰胺、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和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甲酯的管理 3-氧-2-苯基丁酸甲酯又名 α-乙酰基苯乙酸甲酯、α-苯乙酰乙酸甲酯,简称MAPA,化学文摘登记号即 CAS 号为 16648-44-5,海关编码 29183000.21;3-氧-2-苯基丁酰胺又名 α-乙酰基苯乙酰胺、α-乙酰乙酰苯胺,简称 APAA,CAS 号为 4433-77-6,海关编码 29242990.61;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又名 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酸,CAS 号为 2167189-50-4,海关编码 29329990.93;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甲酯又名 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酯,CAS 号为 13605-48-6,海关编码 29329990.93。该四种物质按照《条例》附表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活动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二、苯乙腈和γ-丁内酯的管理 苯乙腈,CAS 号为 140-29-4,海关编码 29269090.81;γ-丁内酯,CAS 号为 96-48-0,海关编码 29322090.31。该两种物质按照《条例》附表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活动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本公告自 2021 年 9 月 20 日起施行。 公安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管管理局 2021 年 8 月 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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