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托管试点不能说停就停

2009-10-26 00:00点击次数:43

关键词:药房托管
  与第一次遭遇“不肯定”相比,众多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南京的药房托管模式可能难逃终结命运。一个在争议中运作了6年的医改试点,再次被推向存与废的边缘。笔者以为,直接叫停一个运行了6年并产生广泛影响的医改试点模式,还需慎重,就像当初南京市在设计这一试点规则时万般慎重一样。
 
  在新医改正式实施的大背景下,作为医改急先锋的地方试点南京药房托管模式或将面临终结的命运。表面原因是“现行做法与新医改大方向相悖”,而据笔者了解,直接的导火索则与一个多月前出台的《江苏省2009年度药品采购公告》有一定关联。
 
  上述公告要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必须实施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若这一要求成立,药房托管在南京就失去了继续存在的基础,终结也就成了必然趋势。
 
  笔者注意到,运行6年来,南京的药房托管模式曾遭遇两次命运转折。
 
  在2007年1月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时任卫生部部长高强明确表示:“在实行医药分开的问题上,我们并不主张机构分开,不主张管理分开。”这一番话被业界解读为“卫生主管部门对南京药房托管模式的不首肯”。
 
  实际上,经过几年试点,尤其是2006年1年时间里,南京市近150家二级医疗机构全部纳入药房托管体系,9家市属三级医疗机构也在新成立的药品采购中心的平台上开始运行药房托管。高强上述讲话在当时被众多业内人士解读为“药房托管模式将面临终结”。
 
  由于主管部门没有针对南京的试点形成书面性文件,“不肯定”讲话也未阻碍这一试点的进一步推广。随后两年时间里,南京之外的数个城市也高调开展药房托管,而各类医改调研中,对南京的地方做法也是褒多贬少。甚至有人公开呼吁,由于有药房托管试点的基础,南京应该理所当然地成为国家实施地方医改的重点城市之一。
 
  与第一次遭遇“不肯定”相比,众多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南京的药房托管模式可能难逃终结命运。一个在争议中运作了6年的医改试点,再次被推向存与废的边缘。笔者以为,直接叫停一个运行了6年并产生广泛影响的医改试点模式,还需慎重,就像当初南京市在设计这一试点规则时万般慎重一样。
 
  首先,药房托管模式对过去的医疗机构运营模式产生了积极影响。药房托管反对者最大的理由就是此一模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医药分开”,并质疑现有的利益分配模式有可能进一步加重看病成本,但必须承认,药房托管还是让人看到“医药分开”的希望。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药房成了医疗机构的“提款机”,医疗机构总收入的50%甚至更多来自于药房。更可怕的是,作为医疗机构重要组成部分的药房,管理和运营都由医疗机构自己说了算的局面长期存在,药房成为广受诟病却无法攻破的堡垒。
 
  而药房托管通过政府的强力介入,将“无法攻破的堡垒”强行剥离出来,交由市场化程度高的药品经营企业管理运营,将过去形成的利益同盟形式打破,并将中间可能存在的不正当利益链条切断。尽管让利还不算多,但能让利总比没有强,因此,这本身就是一次重大改革。
 
  同时,药房托管模式也证明了在一定条件下,如政府财政强力支持,剥离药房以后的公立医疗机构一样可以生存下去。或者说,在增加补偿医院渠道的基础之上,完全可以解决好备受指责的药品收入与医院发展之间的问题。
 
  笔者认为,这亦是药房托管试点的最重要贡献。对于托管运行中出现的如利益分配风险等问题,需要做的就是游戏规则的进一步完善和相关监管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并非“非好即坏”,一棒子打死。
 
  其次,作为一个地方试点,药房托管模式的出台经历了从小范围试点、经验总结、重新制定实施规则、实际效果和再推广的过程,这一过程凝结了多方心血和智慧,并产生了重大影响。从试点角度而言,它应该是具有一定科学依据和可操作性的,运行6年中,也直接导致医疗机构的运营模式和利益分配形式的改变。一旦直接叫停,势必让这一最新形成并牵涉多方的运行体系面临挑战。
 
  另一方面,如果非要说药房托管模式中的药品采购方式与将要在江苏省全面推行的省级采购平台相冲突,解决问题的方法也不是没有,无非就是将现有托管的采购平台整合到省级平台之上。南京市作为试点城市,大的原则仍可坚持药房托管,小细节上则可具体调整。如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在对医疗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有多大、参与的药品经营企业的数量是否需要增加、经营企业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利益分配比例可否做出公开透明、硬性的规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