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细胞研究中的伦理成为关注焦点
早春潇湘,生机盎然。今天,来自中国和欧盟国家的100多名生殖医学、伦理学、社会学、法学等方面的一流专家学者聚会长沙,就当今世界生命科学和生物医学领域发展面临的焦点性新课题———干细胞研究中的伦理问题,进行广泛深入地研讨。
副省长郭开朗,英国驻中国大使馆科技参赞康大卫,中南大学校长黄伯云院士,省政协原副主席、研讨会地方组委会主席卢光琇教授及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出席开幕大会。
随着生命科学和生物医学的不断进步,使得中国和欧洲的干细胞研究迅速发展。而干细胞来源于人类胚胎、胎儿和成年人,干细胞在实验室中的控制培养,有希望被移植到患者身上,用于治疗神经变性紊乱、糖尿病等多种退化性疾病。但其研究和用于临床治疗的每个阶段都面临着伦理挑战。
为推进生殖技术、治疗性干细胞和干细胞库的伦理管理问题研究,中欧专家携手开展了多方面的合作,并在欧盟第六框架项目的支持下,专门成立了BIONET网络,为中欧专家学者提供学术讨论、交流和培训平台。
在这届高层次研讨会上,中方专家卢光琇教授、陈方平教授、肖水源教授、涂玲教授,分别作了《干细胞库的建立及其伦理管理初步研究》、《细胞和基因治疗的伦理》、《关注辅助生殖技术中患者的生理与心理问题》、《供卵、供胚用于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管理探讨》等学术报告,以其最新研究成果、精辟的学术见解和极富应用价值等特点,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
“人的生殖性克隆涉及的伦理问题是对人类尊严的亵渎和侵犯。发展下去,有可能建立生产人的流水作业线,婴儿像产品一样被制造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供卵和代孕妇女将被工具化和客体化(物化)。”浙江大学教授黄荷凤旗帜鲜明地表示。
昨日,来自中国和欧洲的100多名从事干细胞研究的科学家、医务工作者、伦理学家、社会科学家齐聚长沙,参加中欧“生殖技术、治疗性干细胞和干细胞库的伦理管理”国际研讨会。世界各国的伦理界定、法律条文都不尽相同,“中国‘试管婴儿’之母”卢光琇教授表示希望求大同存小异,将科学技术共同运用到造福人类之上。
“代孕”是否应该商业化
“现在不孕夫妇占总数的10%-15%,仅仅我们研究所,去年就做了5000个周期的试管婴儿,可见人类辅助生育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中南大学生殖与干细胞工程研究所的卢光琇教授提出,中国与欧洲各国在胚胎、干细胞研究技术上的差异不见得有多大,但在伦理道德上的认识就有着很大的分歧。比方说,在德国,捐精和捐卵都是不允许的,而在中国捐精捐卵都被认可,但是不允许“代孕”行为,在美国不仅允许捐精捐卵,代孕也是可以的,甚至还将“代孕”商业化,有专职“代孕者”。
卢光琇教授介绍,卫生部《人类辅助生育技术和精子库的伦理指导原则》实施以来,我国的辅助生育治疗市场得到了一定的规范。然而,一些医疗机构受商业利益的诱惑,违规从事辅助生育服务。临床上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具有伦理挑战的病例,如患者利用其对辅助生育技术的认识来寻求“不孕症”的治疗,而实际上是试图进行性别选择胚胎,甚至是希望获得多胎妊娠。
“捐精只是像献血一样的捐助”
卢光琇教授曾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冷冻精子库,诞生了第一例冷冻精液人工授精婴儿。捐精者在捐精前就必须要签署《知情同意书》,“我们首先会告诉捐精者,他们只是在从事一项像献血一样崇高的人道捐助。捐献的只是一些细胞,而不是来做父亲。我们也曾遇到过抱着多繁衍后代的心态来捐精的人,但都被我们婉言谢绝。”
而瑞士巴赛尔大学教授ChristophRehmann-Sutter认为知情同意原则和胚胎或胚胎细胞的道德问题之间存在显著差别,知情同意原则认为当事人(患者,参加者,家庭成员等)有权享有权利。“我将捍卫一个非主流的,鲜明正当的承认其他人交流自由的普遍主义。”
克隆人是对人类尊严的亵渎
“不管是胚胎干细胞、治疗性克隆、还是生殖性克隆都存在伦理上的争论和问题。”浙江大学教授黄荷凤首先解释了什么是克隆人。克隆人是一种人工诱导的人无性繁殖方式和过程,对以医疗为目的、创建人胚胎干细胞的克隆人技术称为治疗性克隆,而对以复制生命个体为目的的克隆人技术特称为生殖性克隆。
“基于尊重人类尊严的考虑,生殖性克隆涉及的伦理问题是对人类尊严的亵渎和侵犯。”黄荷凤旗帜鲜明地表示,人能被“制造”本身就是对人类尊严的一种亵渎和侵犯。人的生殖性克隆发展下去,有可能建立生产人的流水作业线,婴儿像产品一样被制造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供卵和代孕妇女将被工具化和客体化(物化)。如此,会增加对人权和人类尊严损害的风险,甚至导致新的社会问题和不平等。



